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种类: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妊高征心脏病、围生产期心肌病、心肌炎。妊娠32-34周及以后、分娩期及产后3日内心脏负担最重,易发生心力衰竭。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功能代偿状态有关。
1.原有的心脏病变(25%)原先存在的心脏病,以风湿性及先天性心脏病居多,高血压性心脏病、二尖瓣脱垂和肥厚型心脏病少见。
2.妊娠因素(35%)由妊娠诱发的心脏病,如妊高征心脏病、围生期心脏病。(1)妊娠期的血容量增加。(2)心输出血量增加,在妊娠13到23周达高峰。(3)妊娠期膈肌上升,大血管扭曲,心脏及血管位置改变,加重心脏负担。(4)妊娠期新陈代谢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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