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朝艳 副主任医师 山西省汾阳医院
三级甲等 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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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严重吗

发布时间: 2020-03-11 音频时长: 01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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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分娩、及产褥期均可使心脏病患者的心脏负担加重而诱发心力衰竭,是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第二位,为非直接产科死因的第一位。
对于无心衰史、心力衰竭不重,无其它并发症的孕妇,可以正常妊娠,但妊娠期需要严密观察病人变化。对于有心衰史、心衰较严重,有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严重心律失常风湿热活动期、心脏病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心肌炎遗留有严重心律不齐、围生期心肌病遗留心脏扩大等情况的,是不能妊娠的。
但是如果原有心脏病得到很好的治疗后,心功能好转,也可以接受妊娠。所以对于有心脏病的患者,最好医院就诊,决定是否可以妊娠、何时妊娠。
对于妊娠合并心脏病的,一定要引起重视,规范产检,加强孕期监护,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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