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为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三级甲等 妇产科

孕妇子痫症孩子能要吗

2024.10.09 08:09

孕妇子痫症孩子是否能要不能一概而论。

子痫症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严重阶段,对孕妇和胎儿都有很大威胁。如果孕妇发生子痫症后,经过及时、有效的治疗,病情能够得到较好控制,胎儿在宫内情况良好,没有出现严重的缺氧、生长受限等不良情况,通常可以继续妊娠,孩子是可以要的。但后续需要密切监测孕妇和胎儿的状况,包括孕妇的血压、尿蛋白、肝肾功能等,以及胎儿的胎心、胎动、生长发育等指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如果子痫症发作频繁且严重,导致孕妇出现严重的并发症,如心脑血管意外、肝肾功能严重损害等,或者胎儿已经出现严重的缺氧、窘迫、生长发育明显异常甚至胎死宫内等情况,继续妊娠可能会对孕妇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风险,或者胎儿预后极差,此时可能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慎重考虑是否终止妊娠。孕妇子痫症后孩子的去留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的评估和决策,需要妇产科医生、孕妇及其家属充分沟通,权衡利弊后做出合适的选择,以保障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最大利益。同时,对于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风险的孕妇,应加强孕期保健和监测,早期发现异常并积极干预,以降低子痫症的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