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雯敏 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三级甲等 皮肤性病科 去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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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判断湿疹

2024.11.12 10:45

湿疹的判断可从皮疹形态、瘙痒程度、发病部位、病程特点、诱发因素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1.皮疹形态:湿疹的皮疹形态多样,可表现为红斑、丘疹、水疱、糜烂、渗出、结痂等多形性损害。在急性期,常可见红斑基础上密集的丘疹、水疱,搔抓后可出现糜烂、渗出;亚急性期红肿和渗出减轻,以小丘疹、鳞屑和结痂为主;慢性期则皮肤增厚、粗糙,有苔藓样变。

2.瘙痒程度:瘙痒是湿疹的一个显著特征。通常瘙痒较为剧烈,这种瘙痒会持续存在,且在夜间或温度升高时可能会加重。患者往往难以忍受,反复搔抓,搔抓后又会加重皮疹,形成恶性循环。

3.发病部位:湿疹可发生于身体的任何部位。常见于头面部、耳部、手部、足部、小腿、外阴等部位。例如耳部湿疹可累及外耳道、耳廓及其周围皮肤;手部湿疹多发生在手掌、手背及手指等处,与接触外界物质较多有关。

4.病程特点:湿疹具有病程较长、容易反复发作的特点。病情可能时轻时重,在受到某些诱发因素影响时,如饮食不当、接触过敏原、气候变化等,就容易复发。即使经过治疗,症状暂时缓解,但如果再次接触诱发因素,仍可能再次发作。

5.诱发因素:多种因素可诱发湿疹。常见的包括过敏因素,如对食物如海鲜、牛奶等、吸入物如花粉、尘螨等过敏;皮肤接触刺激性物质,像化学洗涤剂、某些金属饰品等;另外,精神紧张、过度疲劳、内分泌失调、感染等因素也可能诱发湿疹。

在判断湿疹时,需要与其他类似皮肤病进行区分,例如体癣也可出现红斑、丘疹,但体癣一般边界较清晰且有典型的环状损害,可通过真菌检查鉴别。同时,不要自行盲目用药,以免加重病情,应及时就医,明确诊断后进行规范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