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红 主任医师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级甲等 消化内科

胃药过期三月还能吃吗

2024.12.02 14:19

胃药过期三个月不能吃。

药物都有保质期,这是经过严格的科学研究确定的。保质期内的药物能保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一旦胃药过期三个月,其有效成分可能已经发生变质、分解等情况。例如,一些胃药中的活性成分可能会因为过期而含量降低,这样就无法达到预期的治疗胃部不适、抑制胃酸分泌或者保护胃黏膜等效果。而且,变质后的药物还可能产生新的物质,这些物质可能对人体有害,服用后不但不能治疗胃病,反而可能引发其他健康问题,如过敏反应、胃肠道的进一步不适,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的甚至可能影响肝肾功能等重要器官的功能。

在对待药物时,一定要养成查看有效期的习惯。购买胃药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尽量选择距离生产日期较近的药品。在家中储存胃药时,要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要求,通常是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防止药物提前变质。如果发现胃药过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服用,应及时妥善处理过期药物,如送到专门的药物回收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