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卫民 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三级甲等 感染内科 去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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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感染登革热胎儿还能要吗

2024.11.20 08:15

孕妇感染登革热后胎儿能否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孕妇感染登革热后症状较轻,经过及时有效的治疗,病情得到控制,胎儿发育正常,经过详细的检查评估后胎儿是可以要的。但如果孕妇感染登革热后病情严重,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如严重的出血倾向、器官功能衰竭等,可能会对胎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如胎儿发育迟缓、胎儿窘迫甚至死胎等情况,这种情况下胎儿可能就难以保留。

登革热是由登革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孕妇感染后,病毒可能会通过胎盘传播给胎儿,影响胎儿的健康。在孕早期,胎儿器官正在形成,感染可能导致胎儿畸形的风险增加;在孕中晚期,也可能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而且孕妇感染后的发热、出血等症状本身也会对孕妇身体造成较大负担,影响孕妇身体机能,间接影响胎儿的生存环境。

如果孕妇感染登革热想要继续妊娠,一定要密切配合医生进行孕期检查。包括定期的超声检查,以监测胎儿的发育情况,如胎儿的大小、结构是否正常等;进行唐筛、无创DNA检测或羊水穿刺等检查来评估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等问题。同时,孕妇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营养摄入,提高自身的免疫力,以更好地应对疾病和保障胎儿的健康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