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铉哲 主治医师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 医学影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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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和儿童可以做核医学检查治疗吗

发布时间: 2019-05-21 音频时长: 01分2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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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和儿童能否做核医学科的检查。
临床医生对育龄妇女进行最优化判断时,要注意避免病人做不必要的重复性检查,以前拍摄的影像学资料尽可能的利用,能用非放射性检查方法诊断就不应该选择反射性的检查方法,尽量以X线摄影太呆透视检查。通常情况下,一次诊断放射学和核医学检查不会产生导致畸形和智力减退的照射剂量,但在宫内或儿童期收到诊断水平照射,有可能引起癌症发病的增加。因此我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不得将放射性核素显像和X线胸部检查列入婴幼儿及儿童体检的常规项目中,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检查或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的8-15周的育龄妇女不可进行下腹部的放射影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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